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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订立篇:遗嘱也有“有效期”吗?

一般而言,立遗嘱将财产留给继承人是没有时间限制,无论是生前还是生后,都不存在遗嘱过期的说法。但如果遗嘱的内容涉及遗赠,那就会存在“有效期”的说法。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民法典》第1124条对遗赠有特别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将被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由此可见,遗赠如果受遗赠人没有及时作出接受表示,就视为放弃,遗嘱也就实际上“失效”了,也就无法实现立遗嘱人的遗愿。所以遗嘱中如果有遗赠的内容,立遗嘱人和受遗赠人都要特备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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