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1193966
深远研究
联系方式

广东深远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西座29楼

电话:15019486316

座机:4001193966

邮箱:shenyuanlvshi@163.com

微信:zhihua6316

遗嘱订立篇:立遗嘱需要有人在场吗?

我国法律认可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这五种形式。其中,只有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其他形式的遗嘱都需要有人在场。具体而言:


公证遗嘱要两名以上(包括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只有一名公证员办理,要有一名见证人见证并签名。


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代为书写遗嘱,遗嘱人和这两个见证人都要签名,并且必须注明年月日。


录音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全部内容,并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要求将见证人录入录音、录像。所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1193966
首页|业务领域|律师团队|深远资讯|深远研究|招贤纳士
Copyright © 2020 广东深远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33029号
地址: 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西座29楼
导航定位: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地铁1、4号线,会展中心地铁站A出口,福田站、市民中心站亦步行可达
手机: 15019486316
邮箱: shenyuanlvshi@163.com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