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年人虽然想过立遗嘱,但出于家庭观念,认为自己死后的财产分配,得和亲戚、子女商量,甚至觉得子女不同意,立的遗嘱也没效力。
实际上只要所立遗嘱是自己的真实意思,且内容合法有效,处分的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家庭共有财产,遗嘱就是有效的,不需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
这里尤其需要提醒老年朋友的是遗嘱一旦涉及到较重大的资产分配,相关受益人必然会有争夺和情绪上的反弹。轻则影响亲属间的和睦关系,重则反目,影响设立人的正常生活和晚年的安宁。
其实订立遗嘱这件事情是老人自己的意愿,老年朋友们人生阅历已然很是丰富,且对于家里子女的习性也了然于心。想到来订立遗嘱,也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此老年朋友们要相信自己做出的判断,坚定自己的想法,勿因立遗嘱之事引起家庭更多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