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家人请保姆赵姨照顾,不久乔某因病去世。保姆在乔某去世后,拿出乔某的遗嘱,称乔某把房子留给自己了,保姆可以继承这个房子么?
《民法典》第1143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民法典》第21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22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案中,乔某属于精神病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依照《民法典》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143条第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所以在本案中保姆无法仅凭遗嘱取得乔某留下的房子。在此也特别提示,如果精神病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如精神病人未结婚,无子女,无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又已去世,其遗产只能收归国有。因此此种情况下既无法定继承人,又因精神病人无法立遗嘱处分遗产而不能将遗产留给其他人。所以,如子女中有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父母在传承财产时应当有所考虑。父母在精神病人名下放置财产有可能出于保护他们的目的,但也随之产生了一些风险。考虑到此类特殊情况,律师建议结合意定监护等方法统筹安排财产,妥善解决这一类人的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