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或财产份额,如果遗嘱人所处分的是其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与前妻(夫)未分割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遗嘱人的遗产。因此,立遗嘱时应注意首先要明确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范围,如果遗嘱中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处分,则该遗嘱中处分配偶的财产份额的内容是无效的。
示例:
登记在我个人名下的位于XXX房产(房产证号:××××)属于我和XX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依法属于我的份额(包括收益及增值部分)在我去世后由××个人继承,不作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