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1193966
深远研究
联系方式

广东深远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西座29楼

电话:15019486316

座机:4001193966

邮箱:shenyuanlvshi@163.com

微信:zhihua6316

遗嘱内容篇:房产在遗嘱中应该怎么写?附示范条款!

房产是安身立命之所,一般也是家庭中最常见且价值较大的财产,在遗产继承中,房产继承往往成为争议焦点。遗嘱中房产继承条款需要结合房产性质和具体情况来拟定。假设房产在立遗嘱人一人名下,在不考虑房产性质的情况下,遗嘱拟定通常要注意:


1、需要写明房产坐落的具体地址、房屋所有权证号、房产权属登记、房产现在使用情况、有无房贷等房产信息。


2、明确房产由谁继承,注明继承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果继承人是两人及以上,则还应写明每人继承的具体份额,根据房产和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可以分配由各继承人共同使用,或者作价分割,或者明确由一方使用,使用方按照房屋租赁市场价值给予其他方相应份额的补偿等。如果房产没有进行产权登记,仅能继承使用权的,需要明确各继承人的房产使用比例,根据房产和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可以分配由各继承人共同使用,或者明确由一方使用,使用方按照房屋租赁市场价值给予其他方相应份额的补偿等。


示例:


(1)登记我个人名下的位于××××××房屋(房产证号:××××),在我去世后,由××个人继承,属于××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2)登记我个人名下的位于××××××房屋(房产证号:××××),在我去世后,由××和××共同继承,分别享有50%继承份额,由××和××按继承份额共同使用和享受收益,××和××各自继承所得的房产份额均属于××和××的个人财产,与××和××两人的配偶无关。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1193966
首页|业务领域|律师团队|深远资讯|深远研究|招贤纳士
Copyright © 2020 广东深远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33029号
地址: 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西座29楼
导航定位: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地铁1、4号线,会展中心地铁站A出口,福田站、市民中心站亦步行可达
手机: 15019486316
邮箱: shenyuanlvshi@163.com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