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立遗嘱人既想给重视的人一份居住保障,又想把房产留给子女继承,那么可以设立居住权的方式实现,民法典虽然规定居住权主要依据合同取得,并且在登记之时才算正式设立,但是还规定了可以通过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并且根据规定,因遗嘱取得居住权的,居住权自遗嘱生效时即告设立,继承人继承房产不影响设立在先的居住权继续存在。
示例:
位于XXX的房屋由XXX继承,XXX享有居住权。房屋继承人XXX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应配合遗嘱中的房屋居住权人XXX办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期限为继承开始时至居住权人去世时止。
居住权人有权将所居住的房屋对外出租并取得相应租金收益,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居住权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