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第十部分非讼程序案件案由中,第二级案由项下新增“三十五、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因此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适用非讼程序,即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事实是否应存在,从而使一定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案件。其与诉讼案件最大的区别在于,非讼程序有申请但无起诉,有裁定但无判决,审级制度适用一审终审,若对指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而非上诉。
具体流程是: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后进行开庭,以裁定的方式指定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