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范围,二是金额。从范围来看,哪些金额计入违法所得,哪些金额不计入违法所得,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
有的时候,“违法所得”是指违法收入,不能扣除生产、销售等相关成本。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的任何财产,都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已经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化后的财产也视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产生的收益同样视为违法所得。也就是说,法律坚决的,不能让任何人通过犯罪获得任何收益。
但有的时候,违法所得指的是违法收益,也就是扣除嫌疑人经营活动的合理支出。比如非法经营犯罪,最高院就明确回复违法所得是指获利金额,而不是营业额。
可以说,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在刑法上没有统一的规定。在面对具体罪名的时候,要看与罪名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很多时候,违法所得金额的确定,还需要借助鉴定机构的价格评估或审计报告。
此外,在扣减成本的时候,这里的成本并不是会计学意义上的成本,能够扣除的范围仅限于原始成本,也就是可以量化货币、物品等有形财产,这里面不包括嫌疑人投入的劳务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运营成本,因为这些运营成本,本身就是非法的、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