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的程序有三种,分别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
不同程序配置的司法资源是不一样的,比如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法院的审限分别是10天和20天,但对普通程序,时限就是2个月,如果延长,可以到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案件审理的时间越长,对被告也就越煎熬,所以通过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也被视为一种从宽措施。
对认罪认罚、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期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可能判处三年以上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无论是简易程序还是速裁程序,都比较简化,效率高、时间短,对嫌疑人有很大的便利。
当然,如果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对程序提出异议,或者法院认为不应该适用简化程序的,可以将简化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