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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冻结的财产可以用来退赃么

嫌疑人账户里已经被公安机关冻结的款项能不能用来退赃?这个想法很简单,反正这个钱已经被冻结了,早晚都是要没收的,如果还可以算退赃,能够得到从宽处罚,嫌疑人当然是乐见其成的。


很多人可能认为,退赃应该是嫌疑人主动的悔罪行为,如果财产已经被公安机关查封冻结了,还允许拿这个钱进行退赃的话,会不会和立法本意背道而驰。


其实法律对这个问题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我们认为,用被冻结的款项退赃是可以争取的。


首先,公安机关冻结财产只能算是一种侦查措施,在未经法院审判之前,冻结款项还不能定性为赃款。也就是说理论上这个钱还是嫌疑人的,如果嫌疑人拒绝退赃,受害人拿到赔偿可能要等很长的时间,有时候迟到的正义就可能变得不那么正义了。


其次,赃款经过转化或产生了收益,那赃款和个人财产之间的界限就不那么清晰,如果这个时候,嫌疑人能够主动配合,将被冻结的款项全部拿来退赃,就避免了审判的时候再纠缠款项性质的问题,对受害人无疑是非常有利的。所以,已经被冻结的款项,还是有争取退赃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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