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不能取保或取保比较困难的,以下情形可增加取保的概率。
首先,在犯罪后主动自首,认罪悔罪的;
其次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取保后没有毁灭证据的可能;
第三同案犯已经全部落网,取保后没有串供的可能;
第四已经得到被害人谅解,取保后没有报复的可能。
以上几种情况对通过取保较为有利,因为他符合“不影响案件侦办”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两个判断,司法人员也有可靠的事实依据,审批起来比较放心。
所以,主动争取取保可以在自首、退赃、取得受害人谅解以及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抓获其他嫌疑人上多做文章。
另外,基于身体原因,比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的妇女,他们办理取保只需要再满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这个条件就可以了。因为这个条件的标准比较主观,从以人为本,维护婴儿权利的角度出发,他们取保的概率就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