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是检察院的重要职责,我们可以把这个阶段分为审查和起诉两个部分。
审查是要审查什么呢?检察院的审查工作就是对公安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以及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比如公安机关侦查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齐不齐全?案件事实有没有调查清楚?有没有遗留罪名?或遗漏嫌疑人?如果发现公安机关有违法情况,要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如果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遗漏罪行或遗漏同案人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除了审查公安机关的工作内容以外,检察官还要提审嫌疑人,听取嫌疑人的意见,还需要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以及受害人一方的意见。
经过一系列审查活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以后,就需要撰写审查意见书,报请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决定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出具《起诉书》,案件将进入下一个阶段。
一般情况,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是一个月,但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下次审查起诉的时候,时间要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