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谈判的技术性很强,嫌疑人的优势在于掌握赔偿的主动权,受害人的优势在于可以决定是否给予谅解。
那如何取得刑事谅解呢?首先要做的当然是设法联系上受害方,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向公安机关表达赔偿的意愿,让民警代为转达。当然,除非受害人同意,民警是不会披露受害人的联系方式的。如果从民警这里无法获取,那只能想其他的办法。
联系上当受害人以后怎么谈呢?我们认为通过中间人是比较恰当的方法。原因有两点,一是受害人可能对嫌疑人恨之入骨,双方直接接触,场面容易失控,甚至可能引发新的冲突。
二是谈判一般都会涉及赔偿金额的问题,讨价还价在所难免,有中间人做缓冲,可以避免谈判陷入僵局,对双方来讲都是有利的。办案人员或律师都可以作为中间人,尤其是律师,既有专业知识,又有谈判经验,并且是站在你的立场,算是一个比较稳妥的选择。
在谈判过程中,嫌疑人要明白一点,赔偿金额是一个协议金额,而不是法定标准,为了取得谅解,这个金额有可能超出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不同时间的谅解,作用也不一样。在侦查阶段谅解的,对情节显著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谅解,情节轻微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
如果在法院阶段谅解,那就只能争取从宽处罚了,一定是会留下犯罪记录的。所以无论什么时间提交,尽早取得刑事谅解,对嫌疑人无疑更加的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