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都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无论是嫌疑人还是罪犯,在这一点上与普通公民没有区别,所以离婚这个事一定是可以办的。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对在押人员都可以适用。只是协议离婚由民政局主管,办理离婚登记的工作人员需要与看守所或监狱协商到现场办理,一般很难实现。
所以,在押人员的离婚主要通过诉讼进行。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管辖,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处理。如果被告在一个地方关押的时间超过一年,那关押地就是经常居住地,就在关押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关押的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就在之前的住所或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要想快速离婚,最好的办法是同关押人员协商一致,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那法院就可以不用开庭,到看守所直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