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狮子大开口,索要赔偿远远超出了他的实际损失,算敲诈勒索么?当然不算。
受害人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赔偿具有正当性,不会构成敲诈勒索。但这种得理不饶人的行为,也不能算合理。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受害人狮子大开口的真实原因是什么?是根本就不打算谅解还是想通过这个事情赚上一笔。如果对方不打算谅解,是伤害太深,还是你的态度不够诚恳,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只能端正态度,放低姿态,求得受害人原谅。
如果受害人是单纯想要钱,你可以考虑是否愿意支付这笔费用,或者根据你的身价算一下买这个谅解书是不是划算?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刑法知识你要知道,就是赔偿和谅解在法律上是可以分开考虑的,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也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这个从宽幅度也是比较大的。
所以,如果你不愿意接受受害人索要的高额赔偿,那你可以按法律标准,先行赔偿受害人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受害人不接受的话,你可以将款项交给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代为转交,这样同样可以达到从宽处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