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中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取保率来看,可以说在我们国家取保候审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这与国外的保释制度完全不同,保释制度是按照罪行法定原则,认为没有被法院判决的人都是无罪的,享有和其他公民一样的权利。所以国外重视形式上的人权,能保尽保,羁押反而是例外。
我们国家因为执法理念不同,是把取保候审作为拘留和逮捕的补充措施而不是优先措施。也就是羁押是常态,取保是例外。
我们国家这么做主要是从经济性和便利性出发,人被关在看守所,想什么时候提审就什么时候提审,调查取证比较方便。如果取保以后判处实刑,还要二次收押,耗费司法资源。而且一旦取保出了问题,可能还要被追究责任,所以司法人员一般不愿意批准,取保的难度自然就大。
在程序上,除非一些法定情形,取保候审一般不主动适用,需要由嫌疑人或律师主动申请。如果申请被司法机关拒绝,在法律上连复议、上诉的救济措施都没有。所以家属对取保候审的难度要有一个客观的认知,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进步,取保候审会越来越宽松,但在现阶段,还是要通过各方努力方能增加取保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