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经关押在看守所的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你可以暂时脱离司法机关的看管,重新获得人身自由。
看守所空间小、伙食差、比较拥挤,人员构成也比较复杂,呆久了可能对人产生一些复杂的影响。取保候审以后,你可以正常工作、生活,继续承担家庭责任,避免出现家庭危机。
对一些经济事务比较多的人,经济交往可以及时接续,避免产生一系列的损失,所以嫌疑人和家属对取保候审都比较关切。律师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可以视为辩护工作非常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除了前面提到明显的好处以外,从刑事辩护的专业角度来讲,取保候审还有以下几个重要价值:
首先,取保候审有利于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嫌疑人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和律师交流案情,确定辩护思路,也有利于寻找证人,发现新证据,为以后的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
其次,取保候审是期限最长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相当于给案件争取了更多的工作时间。
第三,能够取保候审,就说明后续的刑事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说明办案人员初步认定的犯罪行为是相对轻微的。为以后争缓刑、不起诉、不处罚,打下了一个有利基础。
第四,取保候审以后,有一些情节显著轻微的,证据不足的,可能不会面临后续的诉讼程序,在公安机关就结案了。
此外,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没有羁押,宣告无罪也不用进行国家赔偿。这就减轻了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降低了控辩双方的对抗性。所以取保候审意义重大,有机会取保的,就一定不要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