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对就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一方面是因为前科报告制度,有犯罪记录的人很容易遭到就业歧视。
另一方面,一旦有犯罪记录,很多岗位或职业就向你关闭了进入的通道。
概括起来可以分为几个类别:
第一类是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包括公务员、军人、外交人员、政协委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军校、警校也不可以就读;
第二类是跟钱或经济事项有关,重点在金融领域,包括银行高管、证券、保险从业人员,以及特定情况下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管理人员。
第三类是跟司法系统有关,包括民警、辅警、检察官、法官、陪审员,以及律师、辩护人、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等。
第四类是对公信力要求比较高的行业:比如会计师、医生、教师、拍卖师等等。
只要你有犯罪记录,这些行业或岗位基本就与你没有缘分了。还有些行业是争议比较大的,比如有犯罪记录的人能不能做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平台禁止进入的话,会不会涉嫌就业歧视?平台查询员工的犯罪记录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这里涉及很多的价值冲突,我们观点是,刑罚是对所犯罪行的惩罚,并不是对人格的惩罚。
刑罚的本质是教育,是矫正和改造犯罪人,而不是打一个标签,把他们边缘化,让他们举步维艰。从这个角度出发,建立前科消灭的制度,给他们一个正常的就业机会,将更能体现法制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