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的审判制度是两审终审制。
也就是一审法院的判决不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允许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如果提出上诉或抗诉,则由上级法院进行二审。二审判决一经宣判,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可见,上诉是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如果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就可以提出上诉。相应的,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有误,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上诉和抗诉的期限都是十天。这个期限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算。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上诉、抗诉的期限比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上诉期要短。如果没有上诉,则一审刑事判决自上诉、抗诉期限届满的第二天发生法律效力。
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不服的,就只能进行申诉,但申诉是不停止判决执行的,所以刑事案件的上诉期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要错过上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