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是刑事案件的第一个阶段,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
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就是侦查、拘留、执行逮捕,以及预审工作。侦查包括讯问嫌疑人、证人,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或勘验,在检查、勘验过程中,可以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
根据案件需要,公安机关可以对嫌疑人采取“拘留”、“执行逮捕”等强制措施,对在逃的嫌疑人,可以发布通缉令。公安机关还可以委托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或审计。
总之,公安机关就是行使侦查权,将案件调查清楚,搜集、调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在侦查终结以后,再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移交案件的同时,附上公安机关的《起诉建议书》,也就是公安机关对整个案件的陈述和意见。
关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时间,一般的案件,可能在2个月左右,疑难复杂案件,可以申请延长,最长可以延长到8个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