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判处缓刑就意味着你可以不用去监狱坐牢,只要通过考察期,就相当于服刑完毕,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
采用这种执行方式,被告的人身自由、工作、生活几乎不受影响,可以把刑事案件的影响降到最低,对被告及其家庭意义重大,基本是一个有罪案件能够争取的最好结果。
所以嫌疑人和家属都希望争取缓刑,但到底什么是缓刑?很多人还是有误解的,我们在这里了一并说清楚。
首先,缓刑是相对实刑而言。实刑就是要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缓刑就是先不执行,给你一个考验期,只要在考验期内通过考验就不再执行。没有通过考验就要撤销缓刑,执行实刑。所以缓刑和实刑属于刑罚不同的执行方式,而不是刑罚本身。我们说的刑罚本身是指五大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四类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缓刑只适用于主刑,附加刑不能适用缓刑。
其次,缓刑虽然不进监狱,但已经是戴罪之身。缓刑适用的前提是被告人已经经过审判程序被确认为有罪、应当接受刑罚。所以适用缓刑的被告都是已经构成犯罪的罪犯,必然会留下犯罪记录。
第三,缓刑虽然不进监狱,但在外面也不是完全自由,考验期内罪犯要在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实行社区矫正,还可能会被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的区域、接触特定的人。
如果做不到,缓刑将会被撤销,变成实行。所以缓刑就是法律网开一面,给你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不加珍惜,违反考验期的相关规定,那就还是要回到监狱,接受关押和劳动改造。